“新冠疫情肆虐的2020年,也是我们政府采购的战‘疫’之年,被疫情打乱的政府采购工作秩序亟待恢复,因疫情滞销的农副产品需畅通销售渠道,被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急需复工复产。”吉林省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相关负责人告诉《政府采购信息》报记者,“因此,释放政府采购政策红利,促进疫情之下的政府采购工作恢复正常,是我们今年工作的一大重点。”
落实政策功能释放政采红利
“截至2020年12月初,全市共有2193个预算单位在832平台上完成注册,其中1653个预算单位激活了管理账号,占比75.38%;全市共完成交易金额2010万元,超额完成年初预定的1900万元的扶贫产品采购目标。”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受疫情影响,长春市各单位食堂采购农副产品数量锐减,为了完成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任务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政策,该市克服重重困难和不利影响,引导督促各市级政府采购预算单位加入“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”,按照就近经济的原则,在确保完成既定预留比例的基础上尽可能多采早采,更多采购因疫情造成的滞销农副产品,最终超额完成预留份额采购任务。
据了解,该市还加大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力度,一方面监督各采购预算主管单位,明确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预算预留份额,引导和督促采购人严格执行中小企业采购目录;另一方面,拓宽企业融资渠道,向参与长春市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企业,以远低于市场平均水平的担保费率,提供投标和履约保函等产品,并大幅缩短审核时间;此外,还建立政府采购“白名单”,将依法合规经营、履约信用良好、诚信资质较高的中、小微企业纳入政府采购“白名单”,为“白名单”用户提供中、小微企业定单融资,授信额度达到约3亿元,以实现“财政搭台、信息共享、企银双赢”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新模式,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。
加强政采监管优化营商环境
“今年,我市进一步优化供应商投诉渠道,开发电子在线投诉功能,投诉供应商可采取书面递交、邮寄提交、邮箱发送、电子投诉等多种方式投诉维权。”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,该市出台《长春市本级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工作规范》(长财采购内〔2020〕800号),进一步明确投诉处理整体流程,设置投诉处理专人、专岗、专线,进一步规范案件电子化档案,确保案件处理程序标准化,全流程可监控、可追溯,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妥善处理各类矛盾问题,本年度共受理政府采购投诉举报案件36起,处理完成33起,涉及政府采购资金约3.25亿元,通过保证财政对政府采购的严格监管,确保政府采购服务质量,提高政府采购质效。
据了解,该市还出台了《长春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》,根据采购人(代理机构)、供应商、评审专家、监管部门四类政府采购参与主体,明确规定133项禁止内容,每项禁止内容都详细注明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,从保障供应商合法权益、突出违法风险出发,构建公平、透明、优质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。
据悉,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,是该市2020年政府采购工作的另一亮点。“为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领域信用制度,构建‘一处失信、处处受限’的政府采购市场诚信环境,建立采购供应商失信惩戒‘黑名单’措施。对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违法行为主体进行行政处罚的同时,将其列入政府采购失信惩戒‘黑名单’,并在信用中国、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媒体进行公布。”上述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。